湘监协[2010] 7 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会与广大会员的联系,更好地为会员服务,充分发挥协会各级组织的纽带作用,增强凝聚力, 根据《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0年对协会会员进行一次会员重新登记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新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
此次会员重新登记发证工作是我会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第一次全面性的换证登记工作。近年来,许多会员单位经过改制、改组,其经营规模、资质等级、企业法人以及地址均已发生变更,因此,通过这次重新登记发证工作,准确全面掌握会员信息,建立会员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协会与会员之间的联系,对更好地服务会员,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这项工作。
二、重新登记发证的范围
已成为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新申请加入协会的单位和个人将统一登记,经审批后一并颁发新的会员证书。
三、重新登记发证工作的基本程序
1、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以及本次申请入会的企业,需填写《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登记/入会申请表》(一式两份), 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所有企业单位,包括省管企业、市州监理单位,以及中央、外省驻湘企业,均直接报送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经省建设监理协会审核后,集中办理登记,并颁发新的《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证书》。
2、持有会员证的会员换证登记时需以老证换新证,报送申请表时,请将老证一并上交,老证作废。
四、其他事项:
1、此次重新登记发证工作严格执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凡本次到期不提交单位会员登记/入会申请表的单位或个人,视为自愿放弃,作自动退会处理。本次重新登记发证工作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超过截止日期不受理。
2、本次换证登记一次性收取会员证书工本费100元。
3、凡办理登记手续的会员每季可免费领取省建设监理协会编发的《湖南监理》简讯一本(每季一期),享受协会相关服务。
联系电话:0731-84446302、0731-84895131(含传真)
联系地址:长沙市解放中路88号省建设厅内综合楼5楼
邮政编码:410011
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
二O一O年四月二日